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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校门口广场禁止停放车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1-09 08:35:37      作者:管理员      来源:本站      点击率: 次     打印

各位教职工:

为了加大对我院新校门口广场交通秩序的管理力度,杜绝外来车辆及的士车辆在广场乱停乱放、招揽乘客,学校已委托市交警三大队在广场旁安装了电子警察,对停车超过3分钟的车辆自动拍照,并罚款150元。电子警察将于201524开始启用。请各位教职工不要将车辆停放在门口广场,否则,后果自负。

特此通知

                                    保卫处

                               2015年1月9日

附件:抚州市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三大队在《抚州日报》上刊登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15-1-8 08:47:00     来源: 抚州日报

      抚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三大队在抚州市迎宾大道与陆象山大道口、迎宾大道与金柅大道口、东临公路与汝水大道路口、东临大桥、南昌大学抚州医学院正门口设置了电子警察;在东临公路贸易广场路口至东临大桥安装区间测速电子警察(小型汽车限速60公里/小时,大型汽车限速50公里/小时);在抚州市火车站天桥进站口路段以及站前广场路段设置了交通违法行为抓拍电子警察(60022:00)。上述电子警察将于201524开始对开车接打手机、违反限速、限制通行、禁止通行、乱停乱放、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监控拍照,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特此公告。

抚州市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三大队

20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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