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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义务兵征集(大学生参军优惠政策)

发布时间:2015-06-02 08:46:44      作者:管理员      来源:本站      点击率: 次     打印

(一)学费资助

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对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

资助对象: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在校期间已免除全部学费的学生,定向生、委培生、国防生,其他不属于服义务兵役到部队参军的学生,不享受国家资助。

资助标准: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资助程序:第一步,登录大学生征兵报名系统,填写、打印《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并提交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第二步,学校相关部门对《申请表》中学生的资助资格、标准、金额等相关信息进行审核,加盖公章,一份留存,一份返还学生。第三步,学生在征兵报名时将《申请表》交至入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学生通过征兵体检被批准入伍后,县级征兵办对《申请表》加盖公章并返还学生。第四步,学生将《申请表》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送至原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由学校向学生补偿学费、偿还助学贷款或资助学费。

(二)入伍后待遇

1.可以报考军校、保送或提干

(1)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经省招生办公室专科统一录取且取得全日制专科学历的毕业生士兵,可以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本科层次招生考试,录入有关军队院校培训,学制 2 年,毕业合格的列入年度生长干部学员分配计划。

(2)大学毕业生士兵参加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选拔的,年龄放宽 1 岁,同等条件下优先列为推荐对象,按照有关规定保送入军队院校培训,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安排 6 个月任职培训,具有专科学历的,安排 2 年本科层次学历培训。

(3)符合条件的大学毕业生士兵在部队可以提干,主要条件: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年龄不超过 26 周岁,其中三本毕业的还应当担任班长(副班长),或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或被评为军事训练标兵;入伍一年半以上且在推荐的旅(团)级单位工作半年以上;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等等。

2.优先选取士官

(1) 对符合士官选取条件的士兵,同等条件下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可优先选取士官。

(2) 对担任专业技术复杂岗位、胜任本职的大学生士兵,本人自愿继续服现役且符合岗位编制要求的,原则上保留至服现役满中级士官规定的服役年限。

(3) 对确定为士官培养对象的大学生士兵,优先安排参加与任职岗位相应的专业技术培训,优先安排担任基层分队长、班长、副班长;

(4) 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大学毕业生士兵,首次选取为士官的,参照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士官的有关规定授予士官军衔和确定工资起点标准,在地方高校学习时间视同服役时间。比如,大专毕业生,首次选取定为中士第一年,工资约为4200元;本科毕业生,首次选取定为中士第二年。

(5) 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士兵考入士官学校后,可参加高技能人才培养班,修满规定课程和学分的,发给职业技术教育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毕业后原则上服役至四级军士长,获得技师资格的,优先选取为高级士官。

(三)退役优待

1、考研方面。全国每年单列安排5000名研究生招生计划,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可免初试;本科毕业后3年内考研初试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升复学方面。单列专升本招生计划,录取比例大于30%;退役在校生2年内允许复学且可转专业,免修军事技能训练。

3、就业安排。对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政法干警招录拿出20%左右计划;江西省每两年组织一次事业岗位招聘活动;退役后1年内视当年应届毕业生推荐就业;参加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和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提供信息、重点推荐、就业等服务。

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1、士官服役上士期满的;2、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3、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4、是烈士子女的。

 

 

 

 


 

征集基本条件

(一)对象和范围

男兵征集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下同)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优先批准学历高的青年入伍,优先批准应届毕业生入伍。征集的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征集的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

男青年为当年1231日以前年满1820周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青年,年龄为1721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

女兵征集对象,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普通高中毕业生(含高校新生),当年1231日以前年满1719周岁;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及应届毕业生,年龄为1722周岁。

(二)政治条件

征集的青年应当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决心为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而英勇奋斗。政治考核内容包括:应征公民的年龄、户籍、职业、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文化程度、现实表现以及家庭主要成员的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等。

(三)身体条件

公民应征入伍要符合国防部2014年颁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其中:

1、身高。男性160cm以上,女性158cm以上。

2、体重。标准体重=(身高—110kg。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3、视力。应征男女青年的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采取准分子激光手术矫正视力的应征青年,手术时间距应征时间应在半年以上,且无并发症裸眼视力达到4.8,眼底正常。

4、内科。乙肝表面抗原显阴性,血压收缩压96-149毫米汞柱,舒张压60-86毫米汞柱,心跳每分钟56-110次之间。


 

应征入伍程序

一、男生报名程序

(一)网上登记。每年85日前,有应征意向的男性公民(含在校生、应届毕业生)可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打印《男性公民兵役/应征报名表》及《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符合国家学费资助条件的,同时还应下载打印《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以下分别简称《报名表》《登记表》《申请表》),分别交所在高校征兵和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进行审核。

(二)初审初检。大学生在毕业离校或放假前,根据学校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学生证、学历证书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进行初检初审。

(三)体格检查。大学生可在学校所在地或者入学前户籍所在地选择一个作为自己参军入伍的应征地。征兵开始后,应征地兵役机关会将具体上站体检时间、地点通知大学生本人,大学生可根据通知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生证、学历证书,以及审核盖章后的《报名表》、《登记表》、《申请表》直接参加应征地县级征兵办公室组织的体格检查,

(四)政治考核。应征地兵役机关会同当地公安、教育部门,同步对应征青年展开政治考核工作。

(五)预定新兵。县级征兵办公室对体检和政治考核双合格者进行全面衡量,确定预定批准入伍对象,同等条件下,优先确定学历高的应届毕业生为预定新兵。

(六)张榜公示。对预定新兵名单将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七)批准入伍。体检、政治考核合格并经公示的,由县级征兵办公室正式批准入伍,发放《入伍通知书》。学生凭《入伍通知书》享受义务兵优待,等待交接起运,统一输送至部队服役。申请学费资助的,还要将加盖有县级征兵办公室公章的《申请表》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送至原就读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二、女生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符合当年征集基本条件的女青年(含在校生、应届毕业生)在85日前,可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填写信息。报名截止后,网上报名系统将自动依据报名人员当年高考相对分数进行排序,择优选择初选预征并张榜公示。被确定为初选预征对象的女青年,86日起,登录“全国征兵网”,下载打印《应征女青年网上报名审核表》、《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符合国家学费资助条件的,同时还应下载打印《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以下分别简称《审核表》、《登记表》、《申请表》)并交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审核。

(二)初审初检。女青年持《应征女青年网上报名考核表》、毕业证书(高校在校生持学生证)、居民户口簿(高校在校生不用)、居民身份证等,按兵役机关通知要求参加地市级征兵办公室组织的初审初检,合格者确定为送检对象并张榜公示。

(三)体检考评。征兵开始后,送检对象根据兵役机关通知,携带毕业证书(高校在校生持学生证)、户口簿(高校在校生不用)、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到指定的体检站体格检查和综合素质考评。

(四)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和综合素质考评后,根据兵役机关通知,将审核盖章后的《登记表》、《申请表》交应征地县级兵役机关,由县级兵役机关会同当地公安、学校等部门,对其进行政治考核。

(五)预定新兵。省级或地市级征兵办公室对学历、年龄、体检和政治考核全部合格的应征女青年,按照综合素质考评分数由高到低顺序,依次确定为预定新兵。预定新兵名单(包括姓名、户籍地、学历、高考原始总分数、综合素质考评分数)同时在省、地市、县三级征兵办公室营院外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六)批准入伍。经公示未被举报和反映问题的,确定为批准入伍对象,由县级征兵办公室办理批准入伍手续,发放《入伍通知书》。学生凭《入伍通知书》办理户口注销、享受义务兵优待,等待交接起运,统一运输送至部队服役。申请学费资助的,还要将加盖有县级征兵办公室公章的《申请表》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送至原就读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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