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外来人员和车辆的管理,提高校园安全系数。经研究决定对进入学院的摩托车、电动车、三轮车进行办理通行证。具体办法如下:
1、学院教职工和教职工家属办理长期通行证,办证工本费由学院支付。
2、租赁院内从事商业活动人员或在学院做事的工人车辆办理临时通行证,通行证有效一年,办证工本费由车主自付(5元每证)。
3、请需要办理的教职工于6月30日前将个人信息(姓名、联系电话)以电子版发到保卫处肖玄生老师OA邮箱。
4、学院超市、店面、食堂、建筑工地工人等长期在校工作的人员需要办理的人员请于6月30日前到保卫处登记办理,同时收取工本费5元每证。
保卫处
2015年6月25日